最近香港的港式漢堡店又重出江湖,味道到底有沒有出入? 這個問題就要交由各位美食家定奪。

這篇文章主要是和大家探討時新漢堡飽商標權爭議中,可以讓公司擁有人或創業家取得什麼品牌長遠發展的概念。

自家品牌發展建議 – 4大重點:

1.於生意初期時,應與股東或合夥人商議生意上的知識產權應如何分配或擁有權。

2.擬定法律文件保障日後各方的權利,如商標權等。

3.擬定如單方面希望結業時,商標應如何處理等細節

4.及早完成有關商標註冊,以免日後發生搶註或其他利益問題。

事件背景:

時新快餐店早於1960年代已經開始營運,當時由鍾奇濤先生(二哥) 及 鍾奇清先生(大哥)的爸爸 鍾冠球先生創辦,時新品牌營運已長達半個世紀。直至2017年8月,時新於社交平台“因內部調整”而宣布結業。其後,二哥又突然宣布將會在2018年3月重新選址營業。

事件引起各方熱烈討論,到底為什麼會突然結業? 相信大家都在各大媒體得知兩位 “時新話事人” 因不和問題以及其他財產問題而結業,這裏就不花太大篇幅詳述。值得研究的是二哥鍾奇清先生,於成功申請註冊 “時新漢堡飽” 的商標,如何成為 “時新風暴” 的轉捩點呢?

(舊有未註冊 “時新快餐店” 商標)

(已由Chung Ki To 註冊 “時新漢堡飽” 商標)

先看一看 “時新漢堡飽” 的商標記錄,於2013年已成功註冊,申請的類別分別為29, 30, 43,為餐飲業主要申請的類別。而該商標的圖案,亦是 “時新快餐店” 一直沿用的商標圖案設計,分別是這個註冊商標的名字是 “時新漢堡飽” 而不是舊有未註冊的 “時新快餐店”。其商標擁有人為Chung Ki To,也就可以理解為二哥鍾奇濤先生的英文譯名。

判斷法律個體是否擁有一個商標可從以下兩點分析:

1.商標是否已經成功註冊

2.聲稱擁有人是否有使用證據

就以上的資料,我們可以理解為 “時新漢堡飽” 的商標權是屬於鍾奇濤先生的。成功通過申請後,根據商標法賦與商標擁有人包括但不限於以下的商標權利:

  • 向法庭申請強制令,以制止競爭對手侵犯你的商標
  • 向非法使用你的商標的追討金錢賠償
  • 向他人批出使用你商標的特許,以換取使用費及授權費

(根據香港知識產權署資料)

大哥鍾奇清於近期才發現“時新漢堡飽”被註冊了,然後立即申請註冊 “時新快餐店”,但因為後者申請商標過於相似前者而被駁回申請。二哥成功註冊已經是鐵一般的事實,他被賦予的商標權是無容置疑的,處理方法亦只有在訴諸法庭或達成商業協議。

1.訴諸法庭:

事實上,當你發現有別人意圖申請你的商標的時候,可以在公布期中申請反對該申請中的商標,以提出異議,投訴人有義務提供反對該商標的理據。

另一方面,如果是在事後才發現別人模仿自己商標,向其他人作出誤導貨品或服務的時候,6年內可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,控告別人 “假冒” 並追究生意上的損失。

2.商業協議:

以商業協議處理有關商標紛爭絕非罕見,如海天堂的商標一樣,吳耀明的海天堂加上“鬍鬚佬”的樣貌於商標上,而吳玉娟的海天堂則加上“大家姐監製”的字樣於商標上,以識別兩個品牌的商標。分家對品牌的影響好壞參半,其生意上的損失無法估算。

我們試從消費者角度去理解整件事情,看到兩間相似而又賣相同貨品的店舖的時候,我們必須於作出一個「選擇」。「到底邊間先係真架?」、「果間假架! 呢間先係正宗。」、「都唔知入邊間好,算啦唔食啦!」等等的疑問就會出現在消費者的腦海中。企業是無辦法於短期內挽回他們對品牌的信任,甚至因此而選擇其他品牌取而代之。

你可以怎樣避免同類事情發生在自家品牌身上?

(鬍鬚佬海天堂 – 網上圖片)

(大家姐監製海天堂 – 網上圖片)

及早定明生意上的知識產權細節 – 4大重點:

1.於生意初期時,應與股東或合夥人商議生意上的知識產權應如何分配或擁有權。

2.擬定法律文件保障日後各方的權利,如商標權等。

3.擬定如單方面希望結業時,商標應如何處理等細節

4.及早完成有關商標註冊,以免日後發生搶註或其他利益問題。

羅馬非一日建成,生意亦是同一道理。

建立品牌需要長遠考慮,如等到生意成熟才考慮品牌上的擁有權問題時,或許已經發展到你不可挽回的景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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